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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这些问题早知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这些问题早知道!

發布時間:2023/2/6 7:31:03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許多企業主又問

除了審批通過后,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還有其他特殊考慮嗎?

問題一

問:我公司申請認定前仍未取得知識產權授權證書,專利申請書是否可以視同授權證書?

如果答:沒有獲得授權證書,企業可以提供授權通知和付款收據。專利申請和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不得作為判斷知識產權有效性的依據。

問答二

問:我司 2021年需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請問我司在2021年6月授權的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是否可以用于支撐認定時對應的2020年度高新產品收入中的主要產品收入?

答:主要產品(服務)是指具有在技術上起關鍵支撐作用的知識產權所有權,收入之和超過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50%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

由于企業獲得知識產權授權客觀上具有滯后性,企業在年度申請認定前獲得的授權對上一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具有核心支撐作用,相應收入可計入上一年度主要產品(服務)收入。軟件著作權除外。

問答三

問:我司在上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已經使用過的知識產權,是否可以在本輪申請中繼續使用?

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企業知識產權采用分類評估方式,按一類評估的,如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級新藥、國家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可繼續使用。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按II級評定只能用一次。如果它們已經在上一個應用程序中使用過,則不能繼續使用當前的應用程序。

問答四

問:我司技術人員中,有個別為高中學歷,確實從事研發活動,是否可以作為科技人員計算比例?

申請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的答:科技人員應直接從事研發工作。d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且累計實際工作時間需達到183天以上。對科技人員沒有學歷要求。

問答五

問:我司因業務需要,雇傭了臨時聘用人員,是否需要計入職工總數?

答:企業員工總數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員工。其中,兼職和臨時工全年必須在企業工作183天以上,否則不需要計入員工總數。

問答六

問:我司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對應耗用的材料費用應如何處理?

不得扣除在答:消耗的材料成本。如果產品銷售和相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的年份,并且材料費用已經包含在研究與開發項目中。費用,研發費用。d .本年度的費用可以直接由銷售年度相應金額的材料費用沖減。不足沖抵的,次年繼續沖抵。

問答七

問:我司取得專項政府補助用于研發,符合不征稅條件,請問可以享受加計扣除嗎?

答:企業取得的財政性資金形成的研發費用或無形資產,作為不征稅收入;d活動不應計算、扣除或攤銷。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采用直接沖減研發費用方式的。d .在會計處理中未確認為應納稅所得額的費用,在稅務處理中,按照抵銷后的余額計算扣除額。

政策來源

1.《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郭克〔2016〕32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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